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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难题”非得曝光吗

2000-06-05 来源:光明日报 大连市 李洪波 我有话说

日前,笔者参加某区举办的一次小区卫生综合治理大会。会前,听邻座的与会者讲述这样一件恼人的事:他所居住的小区是新近开发的居民小区,由于各项设施不配套,居民排放的各种垃圾堆积如山,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污染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小区居民几次找到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垃圾,均无人过问查办,相互推诿扯皮。无奈,他们联名上访电视台,要求“曝光”,公诸于众。殊不知,那堆无人理睬的垃圾上了电视荧屏后不久,便难觅踪迹了。

新闻媒体开办的各类监督性新闻栏目,深受观众和读者好评。它无疑为切实解决老百姓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快有关部门办事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充分反映出党报党刊是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在问题频频曝光的同时,却反映出一个极不正常的现象。一些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旦被新闻媒体曝光之后,这些本来属于职能部门份内职责工作的问题,却顷刻间得到顺利解决。以致于使老百姓产生一种误解,新闻媒体真的已成为某些职能部门解决本职范围内实际问题的必经程序?

诚然,所有问题都有解决的难易之分。妥善地解决好各类问题,给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本无可非议,问题在于,一些就在本职范围内即可解决,或有关部门一出面协调便可解决的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依笔者管见,原因恐怕有二:其一,部分领导干部公仆意识淡化,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将百姓疾苦放在心坎上,以致于问题被曝光后,自己已无路可走,又担心掉了“乌纱帽”,逼上梁山一条路选择;其二,某些职能部门职业道德水准不高,工作作风拖沓、推诿,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麻木心态,相互推卸责任,没有切实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摆上议事日程。

究其因,献其策。既然有些干部和有关部门有这个“嗜好”,不妨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工作制度和奖惩措施。一旦问题被曝光,就该给相关干部和部门列出一二,给老百姓道出个说法。不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都要通过曝光后才能解决的话,那新闻单位要开辟多少新闻监督栏目。

其实,老百姓并不希望新闻单位的监督类栏目和稿件越来越多,他们希望职能部门能从实际出发,使其工作作风发生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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